1、澳門媒體申請赴內地采訪須辦理哪些手續?
答:澳門媒體記者如需赴內地進行采訪,須至少提前一周向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(以下簡稱中聯辦)提出申請,獲內地有關部門審批同意后,方可赴內地進行采訪。具體程序如下:第一步,上網下載《港澳記者采訪證申請表》,按照表格上的內容逐項詳細填寫,該表可自行復印備用;第二步,將已填妥的《港澳記者采訪證申請表》交采訪主任或主管簽名,并寫明負責此項采訪的記者的聯絡方式,以便中聯辦工作人員隨時能與其取得聯系;第三步,至少提前一周將《港澳記者采訪證申請表》傳真至88821245,以便有關工作人員盡快跟進辦理。
2、澳門媒體提交赴內地采訪申請后,什幺時候能夠得到答復?
答:澳門媒體赴內地采訪的申請由中聯辦轉給內地有關部門進行審批,中聯辦工作人員收到相關回復后,將即時通知該媒體,并著手辦理“港澳記者采訪證”。
3、澳門媒體赴內地采訪如需攜帶攝像器材,須辦理哪些手續?
答:記者在入出境時應主動向海關說明情況,并按照海關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。